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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商行首次获准设立基金公司
记者刘溟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刘溟从银监会获悉: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决定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范围,城商行首次进入试点范围。目前,银监会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2005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启动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工行、建行、交行成为首批3家试点银行。2007年,试点范围扩大。目前,商业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8家,管理基金资产规模近5000亿元。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再次扩大试点,是在审慎评估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安排,并将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要加强风险隔离的制度建设。二是允许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银行自主选择合作伙伴。三是要合理设计股权结构。

尚福林表示,扩大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范围,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情况;将推进银行的发展转型,提高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能力,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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