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聚焦三农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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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政府“独唱”到百花齐放
——访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
本报记者 佘惠敏 沈 慧

记者:近几年,一些地方立足于现代农业发展强劲的科技需求,大胆探索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模式,涌现出以宁夏科技特派员创业为代表的社会化创业服务模式,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代表的大学农技推广服务模式,以江苏农业科技服务超市为代表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等。本报记者深入田间地头,对这三种模式进行了深入采访,相关报道已经陆续刊出。请问您对我们的这一系列报道有什么建议?

张来武:经济日报《探访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新模式》的报道做得好,高质量,高效率,写得生动可读,尤其是对基层科技服务人员着墨很多,对三种典型模式的共同经验和不同特色也做出了突出报道。我希望各媒体能更多关注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创新,对存在的问题、今后的走向都做出更深入的剖析,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科技服务人员的报道,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记者:多年来,您一直倡导用市场化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请问,从三地的实践情况来看,新模式与旧模式相比,有哪些可以反映农业科技服务变化趋势的共同特征?

张来武:新模式有五大特征:一是主体多元化。新体系的参与主体中既有政府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事业单位,又有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群体,还有量大面广的农村经济合作社。他们的加入,改变了以往政府“独唱”的局面,初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格局。二是服务专业化。新模式按照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科技需求,形成“从田头到餐桌”的专业化服务。科技服务人员中既有专业技术人员,又有专业管理人员和团队。这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和产业链的完善。三是机制市场化。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以需求为导向,以“共赢”为目标,通过构建利益链接机制,初步实现了发展的可持续性。四是装备现代化。新模式中,服务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得到高度重视,互联网、远程视频服务系统、智能化专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节水灌溉、设施大棚、检验检测等多种先进服务装备都得到广泛的运用。五是资源集成化。新体系中,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与科技特派员带来的科技、市场信息等资源的有效结合,同时整合相关部门支农惠农政策资源,实现了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从这些共同特征可以看出,各地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过程中,主动借鉴、吸收了美国、欧盟、日本等相关组织的做法和经验,强化政府引导,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要素配置,实施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积极培育多元化科技服务主体,激励企业成为经营性服务主体,初步探索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道路。

记者:要把这些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更深更广地推进下去,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张来武:主要问题有四个。

一是观念认识存在误区。普遍认为原有的农业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正规军”,而显示出强大生命力的“科技特派员”、“大学推广模式”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仅是“补充”。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与20世纪90年代民营企业发展所遇到的境遇十分相似。

二是体制机制束缚明显。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与传统农技服务主体的地位不平等,服务功能与职责也不匹配。如社会服务是大学四大功能之一,但无这方面的编制和稳定的经费渠道,政府也没有将大学的社会服务纳入考核指标。

三是体系结构有待完善。目前,大学推广模式、科技特派员等新型服务模式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服务还主要集中在农业的某些方面或某个环节,在形成覆盖全产业链和全方位的服务体系方面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是资金支持渠道不稳。科技特派员、大学推广模式、科技服务超市等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缺少政府财政稳定、持续的支持。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拥有科技特派员发展到5670人,但当年区政府资助的金额仅有1000万元,人均不到1800元。在大学推广模式中,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每年能够得到2000万元的专项推广经费支持外,其他农业大学即使从事公益性的推广工作,也仅能依靠“化缘”得到地方政府的少量支持。

记者: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张来武:应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公益性推广服务,社会化创业服务,多元化信息、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要深入推进农村科技创业,支持企业、合作组织开展经营性服务。如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造就数以百万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科技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府订购、招投标等方式,从制度和机制上让经营性服务机构平等参与农业推广项目。

要加快“大学推广模式”建设,提升高校公益性服务能力。如强化涉农高校服务职责,将科技服务绩效纳入到其考核范围;解决高校公益性服务所需人员编制,制订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评聘标准;扩大试点范围,形成覆盖全国的大学公益性服务体系。

要强化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装备水平。如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区域、全过程、全产业的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的装备水平,将技术服务与新材料、新品种、新机械、新设施、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有效地结合起来。

要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发展壮大。如将大学农业推广纳入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经费支持渠道;设立“农村科技创业引导基金”,以项目、贴息或后补助等形式,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创业和服务;继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的信贷支持,培育优秀涉农科技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建立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资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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