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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行动态分级
新疆分类监管直销企业
记者乔文汇

本报讯 记者乔文汇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对直销企业动态分级,并根据分级实行不同的监管措施。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新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直销企业监管类别分为A、B、C、D四类。其中D类为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经营者。根据《意见》,对不同等级的直销企业实施不同方式的监管,每年分别至少实施1次、2次、4次或6次市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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