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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完善防欠薪机制
记者陈力

本报讯 记者陈力报道:春节将近,在内蒙古打工的76382名农民工在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帮助下,拿到了被拖欠的87391万元的工资踏上回乡旅途。他们对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深情回望——以上地区已经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内蒙古各级各地高度重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门成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社、住建、公安、工商、财政、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穿于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过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依法处理欠薪案件,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全区各地去年共印发《农牧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20多万份,接受咨询2万多人次,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举报投诉案件结案数达6600余件。2012年10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1540名专职监察员深入9467户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涉及农牧民工47.2万人。

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统筹安排、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套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一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在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明确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完善了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欠薪追究连带责任制度,对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限制承揽新项目,情节严重的清出建筑市场。三是加大行政司法力度,联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四是在基础建设领域实行农牧民工实名制管理,以银行账户方式统一发放工资。五是积极探索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一些地区向用人单位下发了用人单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自查表,要求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报送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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