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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速释放城市群的“正能量”
赵登华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数量和个体规模不断增长,城乡关系发生新的变化,一些城市逐步连片形成了城市群。短短几年间,我国的城市群发展突飞猛进,已成为区域经济竞争的基本单元和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同时也成为参与国际分工、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载体。

城市群在充分发挥各自城市原有优势的同时,互相提供对方独立发展时难以获得的资源,大大提高了城市发展水平。专家认为,城市群发展的核心是聚合发展。零散、规模不等、联系机制弱的城市“分子”,通过内在聚合机制结合在一起,产生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聚集“化学反应”,进而释放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正能量”,实现多个城市在一个区域空间内的聚合发展,获得“1+1>2”的放大效应。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无疑,今后城市群将成为我国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形式。促进城市群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借鉴国际上城市群发展的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理性正确认识我国城市群的基本特性,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城市群相关理论、方法和政策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群聚合发展迸发出的巨大能量。

城市群的聚合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受到内生的市场力量和外生的政府行为的双重作用,是一个系统秩序逐步形成、整体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演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制度设计尤为重要。制度设计得好,若干个城市可以互促互利,形成更好的城市群,制度设计得不好,城市间会互相掣肘,城市群发展则会陷入杂乱无章的境地。城市群的聚合发展也不限于单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涵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要加强统筹,防止“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确保规划编制“一盘棋”,实现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土地规划、人口规划、环保规划等各专业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城市群科学规划,还需要根据城市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交通可达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群内城市的数量与规模,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群形成发育中的主导作用,避免城市群建设中的盲目画圈、拉郎配、拔苗助长等问题的出现。 (赵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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