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经营方式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这构成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现实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大基础。随着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实施,相关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陆续明确,示范社建设行动深入展开,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健全。当前,全国专业合作社总数达55.2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3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7.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又一大基础。龙头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龙头企业集群进一步形成,市场开拓能力不断提升。
专业大户不断发展壮大,多样化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第三重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经营耕地在3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近900万户,经营耕地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约48万户,一大批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特征的家庭农(牧)场在吉林、江苏、上海等地兴起。
完善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具有必然性,中央一号文件锁定这一主题正当其时。我国农村改革进入新的攻坚阶段,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经营方式深刻转变。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三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新挑战对完善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出了新任务。
具体而言,这些新挑战包括,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持续稳定增产难度不断加大;农民收入连续9年快速增长,持续增收难度不断加大;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难度不断加大;农产品市场化进程加快,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的难度不断加大。而新任务则是,未来应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保障,以健全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以集约化、组织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共同趋向。我国人多地少,小规模和兼业化是农业主要经营方式,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生产比较效率低。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把分散的农户,通过市场机制重新自愿组织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认为,即使将来我国完成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人口减少到极限,相对其他国家,我国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的格局也不会有根本性改变。因此,中央提出着力构建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或许是新一轮农业发展的逻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