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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个农民工的讨薪路
本报记者 杜 芳

在北京六环外一间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住着焦兴涛一家三口。小寒刚过,屋子里散发着寒意,4岁的女儿在一旁玩耍。临近春节,但焦兴涛已经有3个月没发工资了。

“我在北京一家印刷厂印刷车间干了两年,发工资基本上是押3个月付1个月,今年我和另外4个工友提出辞职。没想到公司不批准辞职,也不给我们发工资,还要扣1个月工资,说要拿这些钱另外找人干活。”焦兴涛告诉记者。

辞职后因为要不到工钱,3个月前的工资早已经用完。这些天,5个农民工每天只能中午吃一顿挂面当正餐,晚上煮包方便面填肚子。工友焦保旺感冒了,看病还是借的钱。

为了尽快要回工钱,1月4日,5个人来到北京大兴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填了一张表后被告知:两个月之内处理,回家等消息。

1月5日,他们又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待他们的律师徐玉领了解情况后,开始联系印刷厂的负责人解决问题,但是电话那头口气强硬:公司从不拖欠工资,这些人不是我们公司的,就急急挂了电话。

5个农民工有些气馁:前段时间刚去找老板面谈过,怎么能说不认识呢?焦兴涛再打给老板时,接通后刚说一句:老板,我是焦兴涛,电话里就变成了“嘟嘟”的忙音。

1月10日,原本是发工资的日子,但焦兴涛告诉记者,没有人通知他们领工资。据他们打听,厂里的其他工友也都没领到工资。

现在这几个农民工已经进不去厂,联系不到负责人,监察大队也没有任何消息,律师只能建议两个月后走法律程序。他们想回家,但是拿不到工钱。在异地他乡,这些农民工兄弟陷入了漫长又看似无望的等待。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徐玉领说,每天平均会有三四拨农民工因为欠薪问题来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其中有恶意欠薪事件,也有确实发不出工资的情况;有个人欠薪案件,也有群体性欠薪案件。

徐玉领介绍,农民工欠薪有共同的特性,一般都是欠薪三四个月甚至一年后才开始寻求救助;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到了一个公司没有保险没有合同就开始干;一旦需要走法律程序,农民工手里的证据特别少。

焦兴涛这5个农民工,甚至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厂里的员工,劳动合同在单位人事部,工资条、考勤记录都不盖公章,也没有交保险,只有单位发的饭票、澡票还有工服,却无法作为有力证据。最后还是律师帮他们找到了暂住证上的服务处所信息,才算可以证明。

当问到劳动合同上规定了哪些权利义务时,几个农民工都答不上来,“当时单位就让签个名字,没有细看写了些什么。”

徐玉领告诉记者,农民工本身文化程度、法律意识等方面比较欠缺,虽说签合同是和老板平等协商,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对等,有些老板故意不签合同,不上保险,这在法律层面上就削弱了对农民工的保护,滋生了欠薪问题。另一方面,有些不成熟的企业将拖欠工资作为控制人员的主要手段,不给发工资,员工来年就不得不继续在企业工作,企业省去了找人工的成本支出,但农民工却不能自由选择工作。

除了不想发工资的老板,还有想发却没钱发的老板。在河北做工的四川包工头周忠诚近日就带着上百农民工被欠薪的问题来到北京寻求法律援助。“跑了半个多月,400多万元要不回来,有的工人跟着我干了两年,到工程结束盼着拿血汗钱,我怎么向他们交代啊!”

并不是周忠诚不想发工资,而是工程层层外包,关系复杂,开发商、建筑公司、总承包、包工头,有一个环节出问题,最后成本都会转嫁给工人。“我这包工头有时只能先垫钱完成工程,才能向他们要钱。”周忠诚说。

近年来,随着政府加大力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民间律师事务所和官方法律援助中心都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纠纷。

但要化解农民工被欠薪的难题,还是要从企业做起。“一个企业要想留住员工应该运用良好的福利待遇、优越的工作环境,而不是通过拖欠工资强行留人,这种方式粗鲁愚笨、不可持续。”徐玉领说,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办理保险,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至于群体性欠薪如何解决,徐玉领也给出了建议:从办案实际来看,80%都是因为包工头的存在,而包工头只有10%属于恶意欠薪。为什么要找包工头,因为农民工信息不对称,政府应该在提供信息方面给予支持。如果不通过包工头,农民工直接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按月支付工资,欠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此外,记者从致诚中心了解到,2011年5月1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条款已经生效,但至今北京还没有判处一例这样的案件,说明劳动监察的查处力度还有待加强。

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信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但是到今天,这5位农民工仍在艰难的讨薪路上……

让农民工不再受“讨薪”之苦

□ 李万祥

焦兴涛等五位农民工讨薪的路很艰辛。每到岁末年初,社会上总有很多像焦兴涛这样的事例出现。他们来自外省异乡,在城市里务工,付出辛勤的劳动,最后却不能得到应有的薪酬。

近些年来,农民工讨薪方式有很多种,除集体讨薪外,还出现了“娃娃讨薪”、“微博讨薪”、“拜神讨薪”等讨薪形式。据报道,去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案件20多万件,拖欠工资问题有所反弹,清欠形势趋于严峻。

如果没有了欠薪,何来讨薪?企业要对员工负责任,农民工要对自己负责任。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用人企业不能恶意拖欠;劳动关系双方应处于对等位置,体现公平。此外,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够,缺乏法律知识,往往处于“讨薪”不力,投诉无门的境地。这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社会各界伸出法律援手。只有从制度和源头上遏制“欠薪”之风,才能让农民工不再有“讨薪”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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