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月22日电 记者管培利 李己平报道:新年新气象,节约正成新风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后,吉林省研究制订了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要求,省内各公共机构详细对照、积极践行:一般的研讨会、庆典,能不办则不办;鲜花、文艺汇演,能减就减、能免就免……
吉林省的节约不仅体现在会风的转变上,公共机构的日常工作更有积极表现,包括一滴水、一度电的节约。这些“一滴一度”累积成了扎实的成绩:2012年,吉林省公共机构人均用水12.91吨,比2011年下降4.18%;人均用电231.29千瓦时,比2011年下降4.19%;人均用气比2011年下降2.56%……
这都得益于吉林省近年积极开展的公共机构厉行节约、节能减排工作。为了让公共机构日常工作中的节约落到实处,吉林省制订了详细的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气、公务用车节油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例如,在节电方面,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在节水方面,推广使用感应式节水龙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去年,吉林省印发了《关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市州各单位掀起了节约新热潮。
据悉,“十二五”时期,吉林省将在全省开展10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节能目标。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处长张立松介绍,公共机构积极践行节约水电煤气等,降低了机关的运行成本,节约了财政开支,老百姓也会受到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的示范作用影响,从而带动全社会对厉行节约的关注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