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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黄金交易背后的信息买卖
本报记者 李万祥

“我要报案。我在网上被一家公司骗了17万多元。”去年底,上海公安局接到家住内蒙古赤峰市的董女士打来的电话。

董女士报案称,2012年3月的一天,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客户经理,说他是专做澳大利亚国外黄金期货的,黄金杠杆比例为1:100,非常划算。“他问我有没有兴趣,我当时想了一下就加了他的QQ。”董女士回忆说。

根据线索,上海市公安局在2012年6月26日成功破获了这起非法经营现货黄金交易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支某某等人以商务咨询公司为幌子,实则从事现货黄金交易。据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刘峰介绍,该公司通过网上招聘业务员,由支某某短期培训后开始“上班”。业务员的主要任务就是给客户打电话,运用特殊的话术诱惑人投资。只要投资者上钩投资,就像是把钱投入了“无底洞”。

办案中,民警发现支某某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内容五花八门,简单的如名字、电话,复杂的涵盖了个人购买车辆、就医记录、银行信息、居住信息、电视购物、商场购物、电子购物等等各方面的信息,其中还包括一些股民信息。

这些信息是从哪里得来的呢?经过审问,支某某交代,这些关键性信息是从网名为“过源云烟”、“寒江雪”的人手中买的。

“此案涉及到的都是公民个人精确的关键性信息。”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刑侦支队支队长钱海军介绍说,这与商业活动中普通的交换客户信息不同。商场上客户信息交换只是为了正常营销推广和维系关系,非法获取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则是以犯罪为目的。

在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统一协调下,奉贤分局刑侦支队和网安支队立即联合侦查,最终查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人在贵州省六盘水市。

据了解,叶某某的“公司”租住在六盘水市盘县的一栋普通居民楼里。去年10月,办案民警远赴贵州省六盘水市,在最终锁定叶某某的“公司”地址后,立即实施了抓捕行动。

办案民警陈忠辉回忆说,当他们敲门进去时,里面的人都在正常“上班”。“那套居民住宅有4个房间和一个客厅,总共安装了16台电脑。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工位,有的人正在电脑上聊天进行交易。”

经审查得知,该团伙以叶某某为“老板”,自2011年起,专门租赁房屋、购置电脑,以底薪1000元另加13.5%至23%的业绩提成作为报酬,先后招募13名犯罪嫌疑人。“老板”叶某某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分发给“员工”,令其进行非法出售。据“老板”叶某某交代,两年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所得毛利润300万元左右,净利润约150万元。

“这就像救命稻草一样,从此我的命运开始改变,感觉幸运之神降在了自己头上。”已关押进奉贤区看守所的叶某某还在“憧憬”。

今年36岁的贵州省六盘水人叶某某,曾经做过10多年的代课教师,后经朋友介绍,2010年开始从事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我自己平常也会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可是利益确实是太诱人了。”

在叶某某的“公司”中,有很多人都是他的学生。“白教10多年书,我没有想到这种结果。我想对大家说,一个人穷不要紧,千万不能触犯法律的‘红线’……”叶某某后悔不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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