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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证协加强境外证券类机构 驻华代表处特别会员管理
殷楠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殷楠报道:为加强与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处的交流与合作,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今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处特别会员管理规则》。该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特别会员的,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证监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类机构最近一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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