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跃芝
编者按 民生就是社稷,民安才能兴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近3年来,不仅有效缓解了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与法律援助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同时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为贫弱百姓构筑起了一道法律民生的坚固屏障。
谁能为困难群体释法维权?谁能助他们扶贫济困?谁能替他们讨回公道?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给困难群体带来了福音。
受援人范围锁定五大群体
身患精神残疾的黑龙江牡丹江市受援人曲日红,平时和公婆住在一起,生活极其贫困。几年前,他们所居住的房产被近亲属变更了所有权,眼看着一家人就要流离失所。
“这样的人和家庭,我们必须帮助维权。”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冕说。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辉介绍说,“这个案子是一个已结的案件,因为案情比较复杂,要求我们的承办人员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业务素质高,这样才能办好案件”。
为了帮助受援人要回房产,在历时近两年的时间里,经过援助律师多次帮助和法院说服劝导,案件终于达成调解,房屋最终执行回转到受援人名下。
拿到被执行回来的房产证,婆婆李志杰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她说,“我终于尝到这甜的滋味了。我有了自己的房子住了,感谢共产党”。
●采访感言
困难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往往因为经济上的贫困和地位上的弱势,靠自身能力难以通过诉讼解决。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设立之初,就把受援人范围锁定在社会上较为贫弱的5大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无偿为他们解困、维权、伸张正义。
法律援助门槛大幅降低
河南济源女工张丽12年前因工伤造成左手残疾,无法工作,企业却不管不问,多年索赔未果,生活陷入困境。
“我们打官司那真是太难了!一不认识人,二没有钱,我都绝望了。”受援人张丽说。
为了帮张丽维权,援助律师剥茧抽丝,通过深入调查取证,经劳动仲裁,在一审判决11年后,终于通过二审代理扭转了形势,为受援人获得赔偿金额10万余元。
受援人得到这个赔偿款以后,感觉到自己的包袱一下子就没有了,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河南济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李国森说,“我们也觉得尽到了法律援助的职责,确实是帮助了受援人”。
张丽由衷地告诉记者,“真要感谢法律援助!法律是公正的”。
北京金磁美集体欠薪案是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下处理的人数最多的农民工维权案之一。涉案公司为避免支付裁员的费用,拒绝支付百余名农民工的解除补偿金和未缴社保赔偿金,矛盾激化一触即发。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受理这一案件后,历经3批诉讼,前后经历劳动争议仲裁、民事一审、二审、强制执行4个程序,在两年半时间里累计开庭达10余次,终于让该案的155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两年的工资、养老保险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采访感言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最大的亮点在民生,最重的责任在民生,最深的思虑在民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与财政一般性资金支持法律援助的最大区别,就是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更有针对性,也更具特色。
据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办理了一大批涉及工伤、劳务(雇用)纠纷、涉农纠纷、社保纠纷等的案件,扩大领域和降低门槛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0%以上。
购买公共服务助力法律援助
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法律援助项目,用于资助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2009年12月30日,财政部、司法部颁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受财政部、司法部委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2009年和2010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获得项目资金5000万元。2011年起,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增至1亿元。
政府购买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重要源泉。截至目前,已有2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注入法律援助事业中。这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财富,通过政府资源配置的引领,向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民生工程、稳定工程、和谐工程,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说,这项工作是直接服务于贫弱群体,使困难群众深深地感受到党在关心着他们,政府在呵护着他们,最大限度地弥合了社会裂痕,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采访感言
记者了解到,项目实施以来,截至2012年10月,已资助办理涉及5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10万多件,超过17万人直接受益,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超过50亿元,受援人满意度达到99%,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的群众数以百万计。
通过项目实施,优化整合各方法律援助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培养壮大法律援助专业队伍,促进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