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俗称“小考”,任期考核被称为“大考”。2012年底,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三任期考核和2012年度考核结束。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央企考核结果。相关负责人表示,第四任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央企投资决策趋理性
经初步测算,第三任期,纳入考核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超过125%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经初步测算,第三任期,纳入考核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超过125%。”此外,他还详细介绍了外界普遍关注的3个指标:一是央企资本占用比上一任期增幅降低5.7个百分点,二是管理费用项下的研发投入比上一任期增长1.5倍,三是实现经济增加值比上一任期增长46%。
国资委分析认为,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考核成效已初步显现。多数央企投资决策趋于理性,资本占用增速明显趋缓,科技投入大幅增加,价值创造能力显著提升。在2012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绝大多数企业迎难而上,确立了富有挑战性的考核目标。为严控财务费用支出、降本增效,一些央企负责人还带头降薪30%。以考核促改革,2012年中央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实现了保增长的目标。
注重提升质量和效益
新增和完善了18条考核政策,并在保增长、提效益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企业所有考核指标都要有挑战性,基本指标要有增长,分类指标要有改善
2013年起新的任期央企负责人考核有哪些新变化?
对此,黄淑和表示,第四任期乃至更长一段时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黄淑和说,未来国资委将在4方面加强引导,一是引导企业保增长、提效益;二是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抢占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四是引导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化经营。
在提升发展质量方面,弱化了规模导向,取消主营业务收入等规模类指标,增加总资产周转率等效率类指标,并将大多数企业经济增加值权重提高到50%。
在促进结构调整方面,新的考核办法突出了优化资源配置,对因结构调整而产生的非经常性收益,在计算经济增加值时不予扣除,对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进行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投资,在资本占用中予以酌情处理。
在科技创新方面,考核新规加大了激励和约束力度,将技术投入比率作为新增指标,纳入业绩考核系数,凡是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都设立科技创新类考核指标。
用好考核“指挥棒”
李予阳
激励约束机制是企业管理中关键的环节之一,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真正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上水平。
考核作为企业管理的“指挥棒”,近年来在央业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考核指标设立体现的是考核者的导向,是更加注重量的扩张还是质的提高,是更加注重短期业绩还是长远发展?
企业建立考核机制是个世界性的管理难题。指标的先进性永远都是相对的,而且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指标也需要有变化。考核是艺术和力量的结合。指标太高太低都不好。太高,即使“跳起来”也够不着,就会使人丧失努力的信心;太低,则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好的考核既能激励大多数,而且一定是横向和纵向的结合。横向是同行业比较,纵向是自己与自己的比较。因为即便在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基础不一样,社会负担、债务负担等历史包袱也不一样。近年来,国资委在对中央企业进行财务指标考核之外,不断探索强化对技术创新能力、资源节约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考核,并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推动企业注重价值创造,使考核机制更加全面、更加科学。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加,企稳回升的势头日趋明显。下一步,要防止出现过度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加剧产能过剩的矛盾。设立科学的考核导向,进一步完善央企考核指标体系,正当其时。
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
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行任期考核是为了使央企负责人避免短期行为,立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004年,央企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全面实行,将业绩考核结果与负责人薪酬分配等结合,结束了央企负责人“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的历史;初步建立自上而下的“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