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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
长途客车夜间不停车
记者冯其予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近日,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20日起,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这一通知的出台意味着,春运期间,乘坐长途客车出行的旅客有望实现夜间不停车等待,一站到达目的地。

据了解,该《通知》的出台是为了防止长途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方便群众出行,保障乘客安全。该工作将首先在北京、上海、江苏等13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安监等部门,对携带有效“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的接驳运输试点客车,允许夜间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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