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资本市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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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评人先正己
刘 溟

伴随信用债券产品的发展,特别是2005年短期融资券推出后,我国信用评级业务发展迅速。但市场无序竞争、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债券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同时,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国际信用评级行业及其监管体系中诸多深层次问题,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发展关系到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市场重要成员,需要建立健全自律管理,以保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提升评级行业的公信力,促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健康运行。《评级指引》填补了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自律规则空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是我国评级业自律规范的重要探索。

《评级指引》的出台,标志着信用评级行业自律规范及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行业透明度和公信力,是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强化市场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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