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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息公开怎可一再滞后
鲍晓倩

5天的时间。不得不说,这个公开来得太晚了!

2013年1月5日夜间河北邯郸市政府通报,决定停止从岳城水库供水,改为全部由羊角铺地下水源地供水。原因是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长治发生苯胺泄漏事故,致使漳河流域水源被污染,而这个事故的发生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

5天的延迟绝不是一句工作效率就能模糊掉的。突发环境事件,往往会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健康和生命。这也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突发环境事件面前,习惯于遇事遮掩,能捂则捂,实在捂不下去才勉为其难公诸天下。殊不知,被迫公开和主动公开差别巨大。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才能避免引发社会恐慌,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影响扩大;被动、延迟、模糊公开信息,只能给公众带来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

从法理来看,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基本手段和落实公众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环境信息公开也是我国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是对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

从现实来说,在网络时代信息洪流无处不在,人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发布源。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博、网络论坛等多种传播媒介向全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才是顺应社会潮流、回应公众关切的明智之举。

希望这公开、这透明,能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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