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经济“风景这边独好”。
从年初主动调低经济增速,到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再到四季度经济回暖,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提高。
透过这些政策措施,可以看到宏观调控的“组合”策略:
一是计划、财税、金融“三大杠杆”紧密配合,既增加供给,又扩大需求;
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有保有压的产业政策相得益彰,既调控总量结构,又区别对待不同产业;
三是“看不见的手”并不是“闲不住的手”,通过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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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容小微企业减负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9月1日,北京市启动试点;10月1日,江苏省与安徽省加入试点;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和深圳市如期启动试点;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宁波市也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营改增”试点省市已达12个,已有约91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我国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结构性减税的时机到来,通过税制的调整与完善,可以为服务业、小微型企业等减负,以此促进经济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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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降息降准政策预调微调
从2012年2月24日起,央行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5月18日,央行再次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12年6月8日起,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7月6日,央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2012年上半年,内外需明显不足,经济增速放缓。货币政策预调微调足以体现政府“稳增长”的意图。随着中国经济在第三季度见底并逐渐回升,央行下半年一直用逆回购等公开市场操作来调节市场的流动性。央行根据不同时点银行体系流动性变化科学安排逆回购操作规模和频率,既有效引导了市场预期,也促进了货币市场利率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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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节能环保政策持续给力
2012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安排22亿元支持推广节能灯和LED灯;安排60亿元支持推广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安排16亿元支持推广高效电机。7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有关网络零售的管理条例也在推动之中。
2012年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55%左右,成为拉动经济的第一引擎,消费政策的持续出台发挥了很大作用。在总结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经验的基础上,一些替代接续政策的出台,以及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扶持政策的发布,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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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外需”显效提振企业信心
为支持发展对外贸易,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融资规模等8条政策措施。《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
世界经济增速持续下降,外部需求严重不足,国内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使得2012年外贸形势严峻。外贸进出口对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和就业稳定肩负着重任,出台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十分必要,关键是要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从2012年外贸数据来看,“稳外需”措施初见成效,外贸企业信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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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定位释放区域活力
2012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中部地区定位于“三基地、一枢纽”,即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此外,国务院还相继批复了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关于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新规划的出台,使区域发展再获新动力。促进中部崛起的新文件明确将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六大区域,发展成为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地带和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使这些地区发展目标及定位更加明确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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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金力挺海洋经济提速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山东、浙江、福建、广东4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并安排201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10多亿元,支持4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中的成果转化类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等重点项目。国务院还相继批复了上海、广东、海南、广西、福建、山东、浙江、江苏、辽宁等地的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
2012年无疑是海洋经济得到高度重视和巨大发展的一年,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将长期存在并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经济迎来了发展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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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实施细则激发民资活力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新36条”实施细则共42条在2012年上半年全部出齐。各地在贯彻落实“新36条”实施细则的同时,也纷纷出台有针对性的鼓励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同时在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领域推出一大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运营的具体项目,民间投资规模稳步扩大。
这一系列实施细则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提供了翔实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行动准则,对于打破行业垄断、激发民间资本的创业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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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试验区域金融综改揭幕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金融综合改革。7月,国务院批准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12月,《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家批准。温州、珠三角、泉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拉开了中国金融综合改革的序幕。
温州金改旨在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珠三角金改旨在探索金融国际化道路,泉州的金改则旨在扶持实体经济。尽管各地金改的着力点不同,但都从破解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困境出发,通过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使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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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相继出台市场前景可期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些重点经济领域五年规划相继出台,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
每次五年规划的发布都会引得股市一阵“躁动”,人们从中看到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前景。未来经济增长将主要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服务业发展规划,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则勾勒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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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14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11月9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从2013年1月1日起,又有5件行政法规废止、5件行政法规修改了部分条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继续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政府的关系,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望在2013年实现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