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汽车行业法规标准明年将定
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将进一步完善
记者冯其予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2013年,我国交通运输工作将全面提升干线公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并将制定出台包括出租汽车行业在内的一系列法规标准,以适应新形势需要。

据介绍,2013年,我国将继续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和智能化示范工程,推动快速大容量公交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城市客运标准规范体系,稳步开展城市公交电子支付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试点工程;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落实国务院确定的降低流通费用的10项政策措施,巩固收费公路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并完善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杨传堂表示,2013年,我国将继续推动完善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完善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将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法规标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据悉,2013年,我国将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对车流量饱和路段、重点城市周边地区、重要旅游风景区路段进行扩容改造,提升通行能力;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全面提升干线公路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水运方面,我国将加强长江等内河水运建设,推进重庆长江上游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内河港区;积极推动海运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转变;推进沿海港口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区域港口群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新港区开发,强化主要港口的辐射功能;完善煤油矿箱等专业化运输系统,提升港口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2013年还将继续建设平安交通、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全国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