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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铁路建设融资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铁路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铁路的经营成果与铁路建设的发展不挂钩。一方面,铁路的积累资金除了少量用于运营开支和技术改造外,全部以利税的形式上缴国家。另一方面,铁路建设需要的资金由国家财政下拨,铁路的经营状况和铁路发展建设没有直接联系。

1985年铁路建设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国家不再对铁路建设直接投资,铁路自己负责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为:铁路应交所得税自留作为建设基金;税后递增利润留给铁路作为建设基金;财政部全数返还的铁路上缴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作为铁路建设投资资金。1991年起国家建立铁路建设基金,这一阶段铁路基本建设资金全部依靠自身解决,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贷款本息由铁路负担。

合资铁路的建设开启了中国铁路投资多元化局面。合资铁路是由铁道部和政府、企业和其他投资单位共同建设、联合经营的铁路路网干线和重要支线。合资铁路实行合资建路、联合经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合资铁路的建设标志着中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开始。

近年来,铁路主管部门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不断加大融资力度,但铁路建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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