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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③
龙头企业在发展壮大
本报记者 张 雪
12月11日,在广西桂林市荔浦县马岭镇长水岭工业区,一名工人在加工马蹄产品。
广西桂林市荔浦县素有“广西马蹄之乡”之称,其生产的马蹄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全县马蹄种植面积超过10万亩,马蹄年产量约20万吨,产值近5亿元,马蹄生产加工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一大支柱产业。
新华社记者 陆波岸摄
河北省成安县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目前,该县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万余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0余万吨。图为成安县林里堡村菜农正在采摘无公害大青椒。 武成军摄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成长,各类龙头企业数量已达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在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维护市场稳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龙头企业的发展积累了怎样的经验,又面临着怎样的困扰?记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研。

“龙头”怎么做强

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努力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短板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

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是龙头,专业合作社是龙身,广大农户是龙尾。“‘龙头’抬起来,后面的龙身、龙尾才会跟着动起来!‘龙头’如何抬,要我说,得把目光盯在拓展市场上。”江苏海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邱晓峰对记者说。

海大公司主营速冻蔬菜的加工和销售。20多年前,海大的母公司受到外商投资建厂启发,恰好当地有种植蔬菜的传统和成本优势,凭借敏锐的商业嗅觉,一举进入速冻蔬菜行业。邱晓峰说,公司每一两年都会将利润拿出来,不断投资扩大企业规模、更新生产设备。“我们最大的优势,在于拓展了广泛、稳定的销售网络。”除了国内市场,海大的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几年,速冻蔬菜的市场需求一直在扩大,供小于求的状态会持续,产业前景不错。”海大的产品不愁卖,现在愁的是原料供应。目前,公司在滨海县发展了8到10万亩蔬菜原料基地,带动了6万多农户种植蔬菜。然而,这并没有满足海大的生产需要。海大作为“龙头”的带动效应还未完全释放。

邱晓峰回想这些年走过的路,深有感触地说:“龙头企业应该专注于自身做强做大,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才会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福元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绪中的认同。近几年,福元公司将发展重点放在了产业链条的建设和完善上。“我们向上游饲料领域拓展,同时涉足产业链下游的冷链运输,已建成从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育肥、屠宰加工、连锁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这可以让企业自身节本增效、规避风险,增强盈利能力。“只有企业自身持续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才能长久带动农民增收。”

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多达11万家,发展成效喜人,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龙头企业整体实力还不强,全国有近三分之二的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在规模(2000万元)以下,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发挥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专家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首先是企业,只有专注于自身发展,抓住市场机遇,打造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构建成熟的销售渠道,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才能在市场中站稳一席之地,将“龙头”高高抬起。

“订单”咋样推广

发展龙头企业可以更好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确定合同收购底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同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形成一种利益和风险共担机制,让农民和企业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吴志标,江苏省滨海县硝场村村民,是村里最早一批和海大公司接触,决定放弃传统粮食作物改种蔬菜的人。“蔬菜更赚钱,但是我们不敢轻易尝试。”吴志标说,他们瞅不准市场行情,以前眼见萝卜走俏,铺开种植,没想到行情一变,只能贱卖,损失惨重。这次下定决心改种蔬菜,是因为先与海大签订了一纸合同。公司按需向农户下“生产订单”,农民不必担心卖难,并且承诺按“最低保护价”收购蔬菜,当市场行情高于这一价格时,按市场行情收购,相反,则以“最低保护价”收购。

一纸订单,明确买卖关系,成了千万小农户与龙头企业对接的关键。其优点显而易见。对农民而言,解决了农产品销路;对企业而言,解决了产品所需,可谓互惠互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纸订单却面临着很多尴尬。比如,早期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强行“拉郎配”,代替农民与企业签订订单,最后由于对市场行情判断失误,订单得不到兑现,引发种种矛盾。再比如,现在依然普遍存在的“跷跷板”现象:企业与农户分处两端,当订单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企业违约;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农民违约。因为无论哪一方违约,都能通过违约获得高于订单的利益。

“发展订单农业,需要买卖双方诚信。”邱晓峰说,去年西兰花市场行情不好,公司执行“最低保护价”收购,为此赔了500多万元。退一步说,一旦企业发生违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现阶段农民违约就有点难办了,企业往往很头疼。

化解订单农业的尴尬,紧靠道德和法律约束显然不够。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赵寿华介绍,盐城一直在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具有一定约束力,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供销合同。同时,合作社还是农户的代言人,可以从农民的角度争取更多利益,从而构成较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

订单农业遭遇的尴尬,反映的实际是买卖双方利益联结机制的问题。应当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让买卖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密,利益相互捆绑。

“链条”如何延长

龙头企业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力量,成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产品涵盖了种植、畜牧、水产多领域;全国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拥有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人员38.5万人,占全国的36.8%。

在超大(上海)食用菌有限公司,农户老张像往常一样,正将菌包装上车。公司技术员阎师傅介绍,菌包制作从原料配方、灭菌到接种等环节,都对技术要求很高,公司发挥技术优势,为农户统一提供。不仅如此,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对农户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原料配方、统一品种研发、统一栽培管理、统一加工标准、统一销售配送。“我原来自己种过金针菇,不知是品种问题,还是技术问题,就是种不好,卖不上好价钱。现在种什么品种公司安排,怎么种也有标准,长出来的菇确实好!”老张说。

长期以来,分散农户没有接受社会化服务的习惯,也不能承受社会化服务的成本。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农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服务,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现,用科学的理念提升了农产品品质。

并且,龙头企业可以对公众所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较为严格的约束。福元公司董事长张礼国介绍,公司对养殖户全部实行订单合同,为农户提供猪苗、饲料、技术及销售,并拥有规范的免疫程序、防疫制度和保健方案,把农户的小生产纳入大产业链,公司从屠宰加工到出厂配送和品牌销售都设立了标准化产品质量检验工序,各关键环节全程监控,力求质量的全程可追溯。

与此同时,专家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农户生产作为“第一车间”,通过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生产、进入市场。通过对农户开展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培训,客观上增强了农民的生产技能、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造就一大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为解决今后“谁来种地”难题作出了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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