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近日,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7亿元,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种畜、鱼苗、化肥、饲料、农药、柴油和农膜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受损农业设施给予补助,用以支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等省(区)应对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作物冬春田间管理和抗灾保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