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电 (记者赵菁菁)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12日表示,自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成立以来,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共批准1.2万余人加入中国国籍。
黎栋国当天在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自1997年7月至2012年11月,入境处共接获15518宗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个案,其中12658宗申请获得批准。
黎栋国说,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根据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