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总局、交通部等七部门和部分中央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其中强调,要坚决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等非法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被每年受理上万起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为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实际上,时下盛行于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不在少数,诸如,通过行贿手段竞标、打通关节扩大楼盘容积率,销售中搞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牟取暴利,等等。把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或让其挂靠在自己名下收取管理费,不过是建筑行业“潜规则”中的一种。
建筑行业这种“潜规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因为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虽然《建筑法》允许建筑企业将工程进行分包,但分包单位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把工程分包、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或允许其挂靠从中收取管理费,是《建筑法》明令禁止的,即属于违法行为。
建筑行业“潜规则”贻害无穷。最直接的危害是建筑质量难以保证,对工程项目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可以想象,让不具备建筑资质的施工队盖楼、建桥、筑路,怎么能保证工程质量呢?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在建楼房、桥梁倒塌,新建公路变成豆腐渣工程,除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外,层层转包“潜规则”盛行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国家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提出的6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但愿各级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能够采取有力措施“打非治违”,切实破除建筑行业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