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能否实现?子女随父母的异地教育问题该如何更好地解决?就业难该如何破解?这些关乎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都涉及财力保障问题。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也要看到,当前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存在财政保障力度需继续加大、财税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例如,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过程中,生态脆弱区主要集中在欠发达地区,但这些地方的财政又大多仍是“吃饭财政”。又如,即使在发达省份内部也存在基层财力不均衡问题,等等。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当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为未来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地区人口等因素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实施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税政策。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格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和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透明度和有效性。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