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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批冬春救灾资金下拨
要求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为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财政部、民政部安排68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今天,两部委下拨了第一批54.4亿元资金,要求各地按照分类救助、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要求,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尽早把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

民政部将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向地方派出督查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规范冬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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