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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技成果入股赢家多
董碧娟

近日,中国证监会与科技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意见》鼓励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到70%;鼓励企业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中享有的权益,依法确认股权;落实北京中关村等园区先行先试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合理确认股权;进一步深化发行审核机制改革,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权予以审核确认……。《意见》对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各个环节指明了更加具体的方向。

政策利好当前。有媒体称,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将催生一批科技型富翁。在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道路上,赢家绝不只是少数人,赢得的也不仅仅是“富”。

对于持有科技成果的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而言,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将赋予成果更大的价值和能动性,从而更好地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对于有技术需求却要面对技术风险的企业而言,通过股权支付获得技术使用权,能够降低企业投入风险,对于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企业而言会极大地缓解资金压力。而通过股权将技术和其持有人长期地与企业利益相连,将有效提升企业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效能,有助于技术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驱动力。

如果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通过出资入股这一形式转化为优质产品,受惠的还有百姓。随着科技成果入股机制的不断优化,产学研链条将获得更好的黏合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也将多一个得力抓手,这对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至关重要。而随着科技成果入股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不断增大,全社会尊重知识、勇于创新的氛围将愈加浓厚,这对国家长远发展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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