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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社会管理 保障改善民生
□ 范 敏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社会管理,需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通过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制度,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报告把“创新管理”放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可以看出,在加强社会建设的手段和途径中,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社会管理制度的构建被寄予了厚望。

近十年来,社会建设的任务逐步清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每一项都事关民众福祉。而如果说前面五项属于实实在在的民生礼包,那么最后一项则是软性的制度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非常鲜明地表达了对制度建设的思考,提出要“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面对着全球化、新技术革命、后现代化的浪潮,各种新旧问题相互交织,要求我们必须加以正视和有效解决,这也成为社会建设面临的更加复杂的形势和更加艰巨的任务。

无论是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群众的权益保障和利益诉求,还是安全事故防控、社会治安防范、司法基本保障、国家安全战略等,都要不断地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利用体制机制,让全党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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