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改进国资预算制度,决定试行国资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国资预算绩效评价自2012年起试行,评价范围和内容包括:2008年—2011年安排的“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支出项目。对于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主要评价每类资金支出的项目目标和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到位和财务处理、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情况;对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评价国资预算资金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重大专项的使用效益。
评价程序包括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评价。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将企业自评形成综合书面材料,于2012年12月20日前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将委托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部分企业集团国资预算支出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评价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座谈、单独访谈、问卷调查、调阅资料等。被评单位应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