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

大会宣布,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大会着重提出了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执政党的特点,强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

大会确定了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肯定了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即在国家和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和国家市场为主体的情况下,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作为补充。

大会选举了由97名委员和7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选举了由17名委员和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后来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

(本报记者 高 路整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