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基层人民法庭已经工作了24年,见证了基层法庭成长、群众法律意识提高、祖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1988年,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邓州市人民法院的一个基层法庭工作。当时,社会上的大部分群众不知道法庭是干什么的,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更少。此后的20多年里,我国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庭人员充足了,工作条件方便了,办理案件效率高了,每个案件都必须在审限内办结。通过法庭立案,依法解决纠纷的人越来越多了。
譬如去年,邓州市腰店乡焦林村的刘老汉打来电话,说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接到电话后,我们立即赶到十几里外的刘老汉家。见老人卧床无人照顾,我们立即通知其子女到场。经过批评教育,其子女最终与老人达成赡养协议,老人也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在处理日常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普法宣传、送法下乡、在学校开展法制小讲堂等,通过活动的开展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充分调动群众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基层法庭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也随之提高。
近些年来,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基层人民法庭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随着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我热切地期盼,基层法庭建设力度能够进一步加强,民众的普法工作能更加深入推进,让基层法庭在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报记者崔文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