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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社会和谐提供保障
许跃芝

从2008年开始,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目前,司法改革已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我国从完善司法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程序、强化司法民主和法律监督方面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提高司法能力,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我国从不断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入手,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有效提高了司法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

近些年,我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相信,伴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我国的司法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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