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商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数据显示,全国小微企业已经占到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0%以上;小微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57%和40%;小微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小微企业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记者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蒋泽中。
“改革开放以来,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快速增长,30年间由22万家增长到1000万家,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和宝贵经验,为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做出了实证性探索和贡献。”蒋泽中说,“但是,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小微企业的人工成本、能源原材料成本、财务成本、物流成本持续上升,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蒋泽中认为,要充分发挥有些地区和部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践经验。例如在江浙地区发展小微企业的实践中,掌握企业信息全面、行业导向有力、了解动态变化及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中承担着指导、规范和监管的职责。
“税收政策上应加大力度,继续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做好‘减法’。”蒋泽中建议:减负、减压、减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减少企业的公共服务压力。减税到位,一是通过大幅度降低税率,调整起征点;二是通过将税费合并计算,降低实际税负;三是通过对小微企业改革征收方式的做法减少实际税额。
“在深化改革上,则要做‘加法’。”蒋泽中说,要重视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营造问题,从制度设计、项目引导、产业集聚、场所安排、专业人员培育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切实的扶持。例如,要明晰概念,放宽标准。在这方面工商部门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包括准确区分个体户与企业的界限,提高微型企业的人数限定;通过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非常规稽查,规范市场检查,减少企业抽查等,切实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