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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上楼” 心更暖
亢 舒

在东北,棚户区居民把离开棚户区住进保障房叫“上楼”。说起“上楼”,吉林省辽源市70岁的徐德才大爷喜不自禁。

“冬天一进屋就是暖和的,再也不用买煤、搬煤、清煤灰了!”这是“上楼”以后徐大爷感受最深的:“现在能住进楼房,真是太幸福了。”

“以前我住在向阳街的那片棚户区,几十年的老房子了,下雨的时候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冬天在屋里待着都冻得哆嗦。72平方米的平房里,挤着老少四辈12口人。”徐德才回忆道。

2008年8月,徐德才老两口和最小的儿子搬进了辽源市的龙山新城小区,这是辽源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小区3300户居民都来自棚户区。

徐德才说,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他当时只花了2万元,就从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55平方米的新房。徐德才幸运地成为从向阳街棚户区搬到保障房小区的第一批居民,而向阳街其他18000户老街坊也在这几年陆陆续续“上楼”了。

徐德才是个热心肠,他还被选为了龙山新城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住上新房,冬暖夏凉。”徐德才说,“龙山新城小区的居民们都像我一样高兴。”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告诉记者,该省于2006年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2010年启动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至2011年底,吉林省城市棚户区累计拆迁改造5884.2万平方米,使86.7万户、260万城市棚户区居民住上了新房,同时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2.9万套、140.9万平方米,有效增加了棚户区家庭的财产性收入。

大规模进行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是一道难题。近年来,吉林省大力筹措改造资金,2006年至2009年该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3.5亿元,落实各项金融贷款83亿元。吉林省各地方政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几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财政直接投入、政策性减免等方式已投入资金330余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为了让棚户区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吉林省实行“征一还一,不找差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收取成本价,对低保家庭免费赠送”的补偿安置政策,同时各地不断出台新的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标准,赠送补偿安置面积,加大补偿奖励力度,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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