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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节能家电补贴将按旬预拨
崔文苑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要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

今年6月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大类家电的推广工作。但当前还存在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有推广品种难以完全满足消费者需要、监管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通知》要求,有关推广企业要按旬及时统计上报终端销售数据,并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推广企业要做好会计核算、统计报告等相关工作,确保上报销售数据真实性;财政部将根据每旬销售数据预拨补贴资金。《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推广企业;各推广企业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与商家结算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结算给各经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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