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港澳台经济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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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陆学生在台将纳入健保

据新华社台北电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近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来台湾就读的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范围。草案将送立法机构审议。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冲表示,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范围,将创造友善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有助两岸青年交流往来。

陈冲恳请教育、卫生及负责两岸事务的部门积极争取立法机构民意代表的支持,并及早准备后续应配套完成的行政作业及法规,以利施行。

台湾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主任秘书张树棣表示,行政主管部门会议通过的修正草案,将大陆学生来台就学期间的身份,由“停留”改为“居留”,并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只要大陆学生来台就学事由与时间终止,就可撤销居留身份。

依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外来人口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以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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