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10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年均实际增长8.1%。
2004年,我国推出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后又推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牲畜屠宰税,减轻农民每年1200多亿元负担。
我国还从2003年起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8.32亿人,农民参合率为97.5%,补偿受益13.15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