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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回良玉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 切实把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强调,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完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工作透明程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度,扩大群众参与深度,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

回良玉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7500万人左右,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实现了应保尽保。近五年,全国累计投入低保资金4151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58%和105%,实际补助水平分别提高了136%和187%。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体系比较完备,低保制度与就业扶持、扶贫开发、养老保险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为广大城乡困难群众构建了坚实的社会保障。

回良玉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牢牢把握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要运用科学方法,合理确定低保标准,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真正资助到那些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要紧紧抓住完善对象认定条件、健全审核审批机制、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强化监管查处机制、加强制度有效衔接等关键环节,抓紧研究制定低保家庭大额财产的标准和条件,明确核算和评估的具体办法,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建立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切实推进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的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回良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重点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低保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充实加强基层低保工作力量,做好宣传引导,全力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吉林、上海、河南、贵州省(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介绍了做法和经验,民政部、财政部负责人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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