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鼓励轿车进入家庭。为了响应这一要求,我国汽车消费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战略定位。200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将汽车产业发展和汽车消费相结合。与之相配套,相关主管部门对汽车购置手续进行简化,对汽车相关税费进行清理、合并和调整,规范了汽车销售和服务市场。2001年汽车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2005年,商务部出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汽车经销商的设立、分布、销售、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整合;2008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同时取消养路费等6项收费。
鼓励汽车私人消费的政策激发了市场的需求和汽车生产规模的扩张。与此同时,2万多家4S店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迅速成为一种厂商和消费者乐于接受的销售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