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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庆长假小客车免费通行
记者薛志伟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薛志伟报道:交通运输部今天发出紧急通知,统一明确全国所有收费公路从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一律实行免费通行。

根据国务院规定,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实行连休方案,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因此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交通运输部表示,国庆长假及今后的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同时,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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