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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部署 合力整治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8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会同环保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非法炼制、无合法进口来源、国家明令淘汰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与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缺斤短两、掺杂使假、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对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规经营行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指出,对车用汽柴油的监管要做到“四严四加强”。“四严”是指: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二是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四加强”是指:一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国家质检总局29日已全面启动对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的专项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苏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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