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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很有必要
王 璐

财政部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大摸底,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为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出台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保障。

可以说,此次摸底,是对党政机关公车清理工作的延续,是压缩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一个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公车使用的决心。此前,中央多次发文清理公车,清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6月,全国党政机关共清理出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对于已经审核认定的违规车辆,中央要求必须处理到位,收缴、退还、调剂或拍卖。

客观地看,当前公车清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公车使用经费仍旧很高,由此滋生的公共资源浪费现象、使用公车腐败等,更是让社会舆论不甚满意。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公车清理工作不能靠简单的一次两次突击检查和清理。此次把处理公车外延的扩展到事业单位,就是考虑到使用公车过程中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严重性。对事业单位而言,由于财务制度相对党政机关不太一样,在车辆超编、公车私用、企业送车等方面的情况可能口子更松。因此,摸底还是非常必要的,面临的任务也必然更重。

此次公车清查体现出与之前党政机关公车清查的不同特点。比如,在填写车辆类型方面,要求清楚区分专业业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的信息。而车型中,要填清是轿车、越野车还是专项作业车。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填写情况时候,不能再回避主要信息。又如,各单位要填写人员编制情况和实有人数,这能够清楚地知道按照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的公车配置是否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等。这些新举措都是公车清理工作不断走向成熟的宝贵探索。

当然,对于此次公车清查也有值得提醒的地方。本次清查是单位自查。既然是自查,各单位清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显得很重要。可能会出现一些单位工作人员,为了自身利益走个过场。为了杜绝此种情况,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清理的制度安排。此外,当前还要做好对单位漏报现象的抽查,一旦查出问题,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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