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读者之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失能老人”养老难待破解
本报记者 郭存举
许 滔画

伴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养老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话题,而“失能老人”养老更成为亟须破解的难题。针对此问题,不少读者纷纷来信,提出建议。

湖南省怀化市银行监管分局的莫开伟在来信中反映,“失能老人”增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关部门对现实缺乏足够了解和高度重视。做好“失能老人”养老工作,应未雨绸缪,增强全民紧迫感和责任感,引起全社会共鸣,为尽快健全养老体系扫清思想障碍,使弃老、嫌老、虐老等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严厉谴责。

山东省商河县读者窦新春认为,我国拥有自住房的比率是世界最高的,达到了89.68%,城市为85.39%,农村为94.60%,远超世界60%左右的平均水平,应发挥这一优势,大胆尝试“以房养老”。

湖北省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的李振平认为,应鼓励社区、中介组织牵线搭桥,把推荐养老护理人员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满足不同家庭失能养老护理的需要,同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在条件成熟的城市社区,探索成立失能养老护理公司,将热爱护理行业,具备失能养老护理的人员组织起来,有组织地开展失能养老护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怀安县支行的田鑫认为,应尽快建立起由政府牵头的“失能老人”养老体系,纳入社会化服务保障范畴,切实完善“失能老人”重点保障机制。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发改局的姚启超在来信中指出,可整合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资源,将农村养老机构纳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医疗大病救助体系中去。在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上,不必盲目求大求全求规格高,应以实用、便捷、为老人所接受为宗旨。

山东省青岛市老龄办的宗成伟在来信中反映,应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家门口为“失能老人”提供系统、连续、综合的医护服务,逐户逐人地建立“失能老人”健康档案和开展定期诊察,分析患病原因,针对性地实施康复、防治措施。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张绍忠认为,应建立起以长期照料为核心、服务机构为主体、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准则、家庭成员和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共同参与的老人照料服务体系。政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主体,要充分发挥其在“失能老人”生活照料体系构建中的主导作用。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局局长付江南在来信中反映,与其被动地支付“失能老人”的巨额医疗费用,不如主动加大投入,提高全民健康知识水平,注重预防,实行健康宣传和引导,培养专业健康宣讲人员,用优惠的政策吸纳企业家投资养老机构。

河南省南阳市人社局的谢永辉在来信中反映,快速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可解决当前农村集中养老机构不足和就医难的问题。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行集中居住,可解决农民分散居住带来的诸多不便。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李晓理认为,赡养老人不是简单的算术题,全社会都应当帮助“失能老人”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目标。中国海监威海市支队的石志新在来信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力度自然会加大,“失能老人”的养老难问题就会慢慢地解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