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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德之星 光耀神州
——10位全国诚信模范人物剪影

做人之根本 立业之基石

今日本报刊登了10位模范人物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忠诚正直、崇德向善的感人事迹。他们的行动,不仅在人们心中树立了公民道德的价值标杆,也充分表明,中华传统美德伴随着时代的进步薪火相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道德之星”群星璀璨,放射出耀眼光辉。

言成为诚,人言为信;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人与人之间只有诚实不欺、讲究信用,才会有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有助于推动社会在积极互动中发展进步,实现持久繁荣稳定。就个人而言,诚信展现了高尚的人格力量;就集体而言,诚信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契约的前提、商业文明的基石,也是维系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

近些年,我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诚信缺失现象。一些人以利益为惟一驱动,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道德底线,败坏了社会风气,侵蚀着市场经济的肌体。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社会监督管理的不断完善,见利忘义、欺诈经营的少数企业一蹶不振甚至破产淘汰。诚信正在成为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我们今日报道的这10位模范人物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一诺千金的个人会受到尊重,诚实守信的企业会赢得市场,诚信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社会诚信建设,贵在“从我做起”。具体而言,就要从个人做起,从企业做起,从行业做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把诚实守信的意识根植于心,以诚实守信的形象立身于世。同时,诚信建设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对失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需要营造崇尚诚信、扶持诚信的社会环境,多宣传重信用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更多的人追求诚信、主动诚信,为社会诚信大厦的建设夯实基础、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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