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视野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2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测度个体掌控责任行为能力的意义
□ 谭焱心

继智商IQ和情商EQ理论推行之后,责商RQ(Responsibility Quotient)理论正引起关注。前不久在北京召开的有关责商理论的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责商理论为研究责任行为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启迪,是管理实践和教育实践的新尝试,是社会价值较高的一项创造性成果。

责商,即责任商数,是指个体掌控责任行为的综合能力指数。具有完全责任行为能力的个体所具有的这种能力的行为学内涵包括:一方面是展示才能,创造价值;另一方面是约束行为,遵守规范。这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像汽车上的油门加油加速,制动刹车减速,驱动与制动,两个系统必须同时完好且达到技术标准。汽车运行如此,个体如此,组织也如此,无论是个体、群体还是组织的运行过程,都始终伴随着责任行为的掌控,只是范围大小不同,影响的宽广度各异。所以,以提高责任行为掌控能力为核心的社会管理与人文教育也就伴随个体、群体和一切组织的始终。责商理论为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对责任行为进一步的理论探索,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启迪。

从目前管理学、心理学领域对责商的研究情况看,责商与智商是否有直接关系尚无定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责商高低决定了智商转化为现实能力的可能性。责商主要是后天的传承内化,即所处环境的耳濡目染及由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信仰、信念而形成。责商越高的人,智商转化为现实能力的程度就越高,责商越低的人,智商转化为现实能力的程度就越低。责商对智商转化为正向能力的高低成正比。案例研究表明,优秀卓越者、逆境成才者,其责任行为掌控能力往往超乎寻常的强,他们几乎都是高责商者,情绪掌控能力也比较强。“责商”为个体成败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

实践是责商理论的起点,实践也是责商理论的归宿。近年来,责商研究者进一步运用实证法,并通过数学统计及定量分析,提出了1︰99思维管理定律。研究者运用极限法对志愿受试者进行思维优化或矫正实验,设定主体即便只有1%的责任,对方有99%的责任,主体自己也要首先全部担当起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实验结果表明,通过责商思维转换主体的思维聚焦点,从聚焦对方责任转换到聚焦主体自己的责任点上,快速化解了志愿受试者的心理积怨和诸多现实矛盾冲突。参与的志愿受试者接受实验后的咨询辅导或追踪调查取样,短则数月至1年,最多长达15年。调查表明,团队协作力、家庭及亲友之间的和谐度及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状况等都明显提高。这说明,1︰99思维管理定律的运用,对建设和谐组织、和谐家庭及个体和谐心理,都具有积极的社会实践价值。

(作者为四川省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