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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门之盾” 保驾护航

海关,常被人们习惯地称为“国门”,作为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机构,在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外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海关是国家打击走私的职能部门。2004年,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2005年,海关总署进一步深化缉私职能调整,缉私警察全面承担海关打击走私各项职能任务。

近年来,海关缉私部门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走私工作的决策和指示,综合运用刑事与行政两种执法手段,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大力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拓展与国际和地区间海关、警方的执法合作,有效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势头,维护了进出口贸易秩序与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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