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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豆粕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调整
刘溟

本报北京8月2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大商所最新通知显示,自今年8月6日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通知还规定,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今年以来,各交易所普遍下调了交易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在4月9日大商所各品种涨跌停板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水平的调整中,豆粕和大豆等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此次豆粕相当于调回至4月份以前的水平。

大连良运期货张如明认为,在国内外期货市场上,对部分品种设置最低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属于期货市场化、常态化风险管理措施。近期豆粕期货两次出现涨跌停板行情,波动明显加大,因此调整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幅度,加强风险管理亦属正常,不会对市场价格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作为大商所成交最为活跃的品种,今年以来豆粕期货一直是风险监控的重点品种,特别是4月份以来,交易所以更大力度动态监控各合约情况,动态测量风险,严防违规交易,保证了市场运行的稳健。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将豆粕最低保证金和涨停板幅度调回到4月份以前水平,体现了交易所提前防控风险、以市场化手段防范风险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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