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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鼓励发放单户授信100万元以下贷款
广东16条措施改进微企融资
张建军

本报广州7月23日电 记者张建军报道:广东银监局今天公布《关于进一步改进辖内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出台16条措施,引导辖内银行业进一步加强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缓解融资难题。

《意见》共有16条,包括优化服务布局、创新服务产品、加强流程改造、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问题调研、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等内容。例如在信贷投向上,结合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

《意见》提出,要在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鼓励发放单户授信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广东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说,500万元是银监会划定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的全国标准,但根据广东实际情况,单笔500万元授信对一些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城商行、农信社等来说,已经是大额信贷,且全省300多万个体工商户的单体融资需求基本都在100万元以下。

《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不良率容忍度实行差异化考核”,明确要求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并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其他银行分支机构也要对本行不良率容忍度的制定情况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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