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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韩国:扶持中小企业不遗余力
本报记者 杨 明

在韩国300多万家企业中,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超过99%,员工人数占就业人口总数的88%。韩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对于保持本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性,在与大企业“共生发展”目标的指导下,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不遗余力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首先,韩国十分注重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韩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包括《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中小企业振兴法》、《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中小企业系列化促进法》、《中小企业事业调整法》、《中小企业制品购买促进法》,等等。在取消对中小企业歧视性限制的同时,给予各方面优惠政策,并将一些行业设为大企业涉足的禁区,为中小企业发展留出充足的空间。

韩国《中小企业制品购买促进法》规定,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产品的采购量不得低于采购总额的50%,这项规定是义务性和强制性的。该法案的颁布,标志着韩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理念从缩小与大企业差距,向激发小企业活力,进而推动韩国经济活力转变。据统计,2011年韩国中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比例达到77.6%,地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比例达到65.6%,都远远高于50%的标准。

其次,设立专门的推进机构。一是成立中小企业厅,隶属韩国知识经济部,专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和政策,为中小企业在创业、资金、人力、进出口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成为指导韩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参谋部”。二是成立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近百个贸易馆,为中小企业提供从产品出口手续到客户资源拓展等全方位支持,具体包括搜集海外市场信息、海外人才招募、解读当地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支援中小企业海外投资与市场开拓等,成为韩国中小企业走向全球的“桥梁”。三是成立韩国中小企业振兴财团(非营利性政府机构),通过金融支持、技术咨询、培训和国际产业合作等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的海外发展,成为韩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重要帮手。

不仅如此,在税收方面,韩国政府针对中小企业扩大税收返还对象,以及调整税收减免率,减免中小企业特别税,并变更减免基准;放宽行业要求及创业条件,对中小企业开展有效的税制扶持。在融资方面,韩国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大量长期低息贷款,设计了多种以政府为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促进民间金融机构的“技术中小企业融资”,引入“共同中小企业融资”制度,通过官民合作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此外,韩国政府参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建立了KASDAQ(高斯达克)市场,专门为知识密集型、创造高附加值的高科技新兴公司及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便利,对中小企业的外源性融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再次,韩国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致力技术的创新研发,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自2002年开始,韩国政府与三星、浦项制铁等大企业及公共机构签订了民官合作的“MOU”计划,促进“以购买为前提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即要求大企业在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取得成功后,购买该企业所研制的产品,同时政府向中小企业提供部分研发费用支持,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另外,韩国政府还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学和研究机构联手,共同开发制造业技术。韩国中小企业厅还为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现场服务,包括投资意见、法律问题、确定和介绍可能的商业伙伴、协助获得政府批文等,来帮助它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为中小企业保证稳定的人力资源。在韩国,由于中小企业相比大公司工作环境不佳而且福利待遇较差,因此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这就导致了韩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个奇怪现象。一方面,中小企业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受到良好教育的年轻人大量闲置在家。据统计,2012年5月韩国15岁至29岁年轻人的失业率为8%。为改变这种局面,韩国政府于近期颁布了《中小企业就业青年所得税减免制度》,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中小企业就业的15岁至29岁的年轻人,从签约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韩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改善中小企业工作环境项目、为就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机会等,引导年轻人到中小企业就业,解决中小企业用工难的问题。

近年来,韩国中小企业凭借政府提供的创业扶持—税金优惠—技术研发—流通销售—人力保障的“一站式服务”,获得了快速成长。韩国总统李明博提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间“不是扩大差距的发展,而是减少差距的发展;不是无雇佣的增长,而是增加工作岗位的增长”,让韩国经济社会共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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