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正式发布。为达到2015年累计产销量50万辆目标,规划首次强调,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个别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业内人士对此分析,新能源汽车若获得限行限购“豁免令”,将直接作用于有新能源车需求的消费者。
尽管国内新能源汽车研发已起步多年,但目前仍基本停留在样品和展品阶段。因此,政府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时应调整思路,从单一项目的科技攻关走向产业攻关,其力量应该首先集中于公共服务领域,先行搭建一个新的产业服务链条。
一是制订标准。既要择机出台各类燃油经济性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标准,又要增加机动车节能性等级标准制定、认证和分类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政府应建立有效的财税激励政策,鼓励大众消费新能源汽车。在购置环节,通过购置税、一次性购买补贴等财税政策,积极鼓励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只要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多方合力协作,共同推进,新型能源汽车产业一定可以得到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连云港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