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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日经贸合作期待新突破
本报驻东京记者 鲍显铭

7月3日,为期两天的第八届北京—东京论坛在东京落下帷幕。会上,中日双方围绕“全球视野下面向未来的中日关系”这一主题,以及政治、经济、安全保障、国民感情等议题进行了坦诚、务实和建设性的交流,就推进双边关系深入发展达成了诸多共识。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来,中日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两国应该“求大同存小异”,消除偏见,增强互信,加强交流,携手合作,推动两国战略互惠关系迈上新的台阶。

在经济分论坛上,双方均从如何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展方面提出建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孙振宇表示,在应对欧债危机上,中日两国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关注,欧债危机引起的贸易保护主义是中日共同面临的挑战。因此,中日两国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确保一个公开、公平、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应当共同推进中日韩,以及10+3、10+6或10+x的自贸区谈判,加强中日两国相互投资。

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指出,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风险,欧债危机、美国的“财政悬崖”和原油价格及金融市场动荡,这些风险对东亚经济都有很大影响。中国和日本是东亚经济中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同时又是对外部市场和进口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国家,欧债危机继续发酵及美国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对中国和日本出口都会带来较大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原油价格和矿产品价格波动,也将对中日经济造成较大的冲击。他认为,当前是加强中日经贸关系的最有利时机,应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深化汽车、电器等传统领域的合作;拓展在新能源、绿色低碳、金融服务等新兴领域的合作;开展在外海投资领域的合作;放宽中国企业对日投资;加强在宏观政策领域的对话。

中日友好21世纪中方委员、中远集团董事长魏家福认为,中日两国可以从4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进一步开发亚洲区域市场,加快实现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二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强港口物流的合作;三是进一步拓展金融领域的合作范围;四是携手发展新能源和绿色产业,打造中日乃至东北亚地区支撑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日本经济研究中心参与小岛明指出,在世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形势下,必须对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在预防本国发生危机方面,作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的中国和日本,对整个亚洲负有责任,要在努力扩大亚洲国家内需方面发挥作用。从这一观点出发,日中两国应本着“清迈倡议”确定的通货与金融合作精神,构建一个能够将亚洲的储蓄用于亚洲自身的框架,并在跨国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开发方面加强合作。他表示,日中两国已加强了在货币直接兑换等方面的合作,还应将合作的视野进一步扩大,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个项目,而是着眼于整个亚洲乃至全球制度框架的建立和国际规则的制定。

本届论坛的经济分论坛中方代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总结时指出,展望未来中日经贸合作,双方应在中日韩自贸区进程、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中日服务贸易领域、新能源和新技术领域、改变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模式等5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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