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规则更新
本报北京6月18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今日公布,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则》全文共包括总则、自律处分议定机制、调查阶段、自律处分决定阶段以及附则5个部分。《规则》以“市场事、市场决”为理念,采用自律处分会议制度作为基本决策机制,由市场专家对违规行为进行审议并决定。
《规则》采用了控、审分离的机制,规定了常务理事会、自律处分会议和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等各决策主体的权限划分,规范了前期调查、处分决定和复审等环节的主要流程,按照从轻到重的顺序细化了声誉类和行为类的自律处分措施及使用原则,搭建了清晰的处分程序机制,健全完善了处分措施种类。
业内人士认为,《规则》既对自律规范体系原有处分措施种类和程序的继承与发展,又对处分议定机制、措施档级层次和相关主体权限职责进行了创新与完善,体现了分权制衡与责任分担的原则,保障了自律处分的客观、公正和效率。交易商协会构建自律处分体系并发布实施该《规则》,将有利于夯实自律管理的制度基础,持续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则》是交易商协会开展自律管理的制度性保障和基础性安排,规范了自律处分的工作程序和议定机制,纵向与即将发布实施的《自律处分会议工作规程》和《自律处分会议专家管理办法》等配套细则共同构成自律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横向与修订后的《注册发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中介服务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条款共同构成对违规行为认定和处分决定裁量的依据。
市场人士认为,《规则》坚持“市场化”理念,注意维持原有自律规范体系的平衡性,通过构建系统完善的自律处分规范体系保证了自律处分程序的正义性和完备性,丰富拓展了有效适度的自律处分措施,兼具工作效率和可操作性。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自律处分相关工作,协会还将在自律处分制度、机制、具体操作等方面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推出《自律处分会议工作规程》和《自律处分会议专家管理办法》等配套性制度文件,同时修订原有自律规则中与处分标准相关的条款,继续健全自律处分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场自律管理,夯实自律管理的制度基础,推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平稳健康发展。